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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务满意的尽调报告原来长这样(二)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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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例结构清晰,重点问题突出 
       一份完整的法律尽调报告通常包含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其合法性、公司治理情况、重大资产、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及劳动人事情况等内容。很多律所出于专业化和便捷化的需要,都制定了自身的尽调报告范式文本。然而律师的法律尽调报告不应该是这些内容的简单堆砌。应当结合客户的收购目的、项目的具体特征等梳理尽调报告的关注要点,并尽可能直观呈现给客户。 
       笔者认为,让法务满意的尽调报告应当做到体例清晰,重点突出。 
       结构性思维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思维方式,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卷帙浩繁的法律规定,律师必须要学会抽丝剥茧,提炼最关键的信息,并围绕关键信息开展法律分析。 
       推及到法律尽调报告的制作上,道理亦如是。一份结构清晰的尽调报告除了律所格式化的序言部分,还应当包含如下三个组成部分:摘要、正文和期后事项说明。 
       摘要是对报告中披露的法律风险中相对重大的法律风险进行重点的说明及对项目的整体法律评价。客户的项目投资决策层通常非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在短时间内从长篇累牍的尽调报告中提取对项目并购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往往存在一定难度。律师在正文之前以摘要的形式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炼,并依据专业判断标示出风险等级,能帮助客户直观地了解项目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在对重大法律风险进行揭示后,还应当在摘要末尾对项目进行整体法律评价。 
       正文是对目标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披露。报告需要以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所经营的业务实际出发,关注一般法律尽调所需调查事项之外的特有事项。以新能源项目并购为例,收购方看重的是出让方手中的项目批文,而转让方一般为地方中小型企业,他们虽能够利用当地的资源取得批文却往往无资金实力开展项目建设。若开展该类项目的法律尽调,就需要重点关注股权并购是否涉及转让批文的法律风险。 
       期后事项说明是指在尽调基准日之后至报告正式定稿前,对目标公司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在律师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初稿后,客户会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评审,因此往往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加之评审后,对某些需要进一步确认的问题也需要律师补充说明。期后事项说明能反映律师的工作轨迹,也能让客户对所调查的法律事项的变化情况有更全面地把握。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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