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郭某、朱某等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号索引:(2018)甘0821刑初137号
案情简介:甘肃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某县开发建设一建材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该县某建筑公司承建其中综合楼、农产品零售大棚等工程。2017年11月9日,双方因工程款发生分歧后,该建筑公司经理靳某和部分民工前往相关部门上访。房地产公司经理郭某对靳某等人采取上访方式索要工程款的行为不满,授意朱某等人对靳某等人实施了殴打。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等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郭某策划、指挥朱某等人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两年四个月、两年七个月有期徒刑。
【风险防控】
1.施工企业要加强员工管理,引导员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2.遇到对方过激或不合理的行为时要冷静处理,不能采取暴力。
3.对于阻碍施工的行为,应注意采集证据、及时报警,并留存所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六)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在197份判决书中,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有5份,占比约为2.54%;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有1份,占比0.5%。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形主要是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指派没有特殊资质的人员实施特殊工作或施工现场勘察不到位,因此引发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一起案例系电梯公司聘用没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电梯安装施工作业,该人员在从事悬空作业时不慎失足坠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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