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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日期:2006-08-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和谐的司法环境,是宪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和职责。近年来,我院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行政审判工作,坚持行政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的政治方向,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为目标,内外并举,综合治理,形成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强劲合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实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的关系

  保障公民权利不受国家机关的侵犯,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为此,我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从维护政权的合法性、正当性的高度,从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行政审判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观念,端正“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作用,通过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特别是审理各类群体性、集团性案件,消除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减少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努力追求行政审判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4年至今,我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6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33件。所有审结和执结的案件中,没有一起被告不出庭应诉或不答辩、不提供证据等情况。所有诉讼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一)贯彻立法宗旨,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与效率

  我院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确立的“既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共利益,又要通过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于合法的具体行为坚决予以维护;对于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的违法行政行为,果断判决其撤销、变更或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审查阶段,引入听证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执行;对于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裁定不予执行,充分保护了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在执行阶段,对准予执行的案件,以说服教育为主,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防止了矛盾激化。

  (二)公正高效审判 ,营造行政审判工作和谐司法环境

  行政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晴雨表”。我院始终把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放在第一位,坚持案件快审快结,力求“胜败皆服”的办案效果。几年来,未出现一件错案,没有发回重审和二审改判案件,也没有因行政案件导致信访、上访问题发生,树立了行政审判的权威。同时,坚持以非诉执行工作为依托,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尤其是在今年的道路交通管理、城建开发、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等重大决策上,我院都能积极参与、正确对待、依法处理,保障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到顺利实施。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建议的工作原则,对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注重延伸“释明权”的运用,切实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判决维持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指出和阐明败诉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使其晓之以法,明之以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依法管理。对判决撤销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向败诉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使行政机关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进一步改进工作,堵塞漏洞,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改进审判方式,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公信力

  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是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年多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不断推进和深化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以改革保公正,以改革促效率,以创新求发展。

  一是不断拓宽行政审判领域的范围。我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新型案件日益增多,从传统的公安、卫生、林业等行政管理领域,到现在的烟草、商标、外汇、工商、财政、海关等方面,行政案件的类型已经拓展到50多种,涉及到行政相对人从出生到死亡以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行政管理领域。

  二是全面落实以庭审为中心,以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和裁判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判方式,完善了庭审程序,强化了庭审功能,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

  三是不断完善证据规则。我院制定出一套符合行政诉讼规律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为审判人员认定各种证据的能力提供了规范依据。

  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职责。为保障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的审判职责,改变了由庭长、院长层层逐级审批案件的做法,使合议庭真正依法拥有审理和裁判案件的权力。我们还充实加强了合议庭的力量,有时分管院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这一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五是进一步改革行政裁判文书。通过改革行政裁判文书的格式,使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更突出了合法性审查的基本原则,完整地反映出审判的全过程,充分说明判决理由,使其真正成为人民法院公正裁判的载体。

  六是积极探索并严格实行了听证程序。在非诉行政执行过程中,我院严格实行听证程序,要求行政行为相对人向法院陈述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不少当事人表示,法院进行听证给了他们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无论执行结果如何,都心服口服。

  (四)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行政诉讼的亲和力

  为了使行政诉讼法为更多的人民群众所了解,我们以公开审判为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诉讼法,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生动形象地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法的认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和程序。我院还印制了大量的宣传材料,走上街头,深入到工厂、农村和行政机关进行宣传,不断地扩大社会影响。两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庭先后到行政机关进行法律讲座 20余次,听课人数达4000多人。接待行政机关来访、咨询70余人次,受到行政机关的欢迎和好评。我院还坚持定期向区政府提供行政案件统计资料和形势分析材料,使区政府的领导能够随时掌握全区行政执法涉诉案件的情况。通过上述沟通,密切了法院与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配合

  行政审判工作与其他各项审判工作一样,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涉案人数多的集团诉讼案件,从收诉立案开始就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征得其支持,并主动邀请其参加听证、开庭等一些监督工作。对一些领导同志关注的案件,及时向其说明有关的法律法规,取得领导对法院依法办案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还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对每年政协提案中涉及个案的问题由相关行政庭专人复查、答复,共性的问题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参考借鉴以改进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

  努力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是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行政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我院行政庭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庭长1人,审判员3人,执行员3人,书记员1人,司机1人,是行政庭建庭以来力量最强的时期。我们对行政审判人员坚持常抓不懈地加强业务培训,要求行政审判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职业道德素养,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认定和审查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对行政审判涉及的法律法规面广量大、变动频繁情况复杂、专业性强、学习和运用难度较大的情况能全面适应。我们鼓励工作人员学习研究和更新知识,增强学习和研究的自觉性,营造一种学习和钻研的良好氛围,不遗余力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审判水平。我们先后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参加省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培训班学习,并进行了验收考试。派人参加了最高法院《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的学习。针对行政审判改革等专项问题,组织我院行政审判庭全体人员到兄弟法院进行了专项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行政审判人员具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逐步适应了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此外,还坚持结合具体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案件研讨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我院由院领导带队,多次到行政机关走访,了解和熟悉行政执法情况,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开展4项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完成调研成果20多篇,均获得省法院和市法院的好评。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对开展行政审判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对行政审判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行政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成败的最高标准。

  二是行政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行政审判工作必须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公正司法,秉公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和监督依法行政,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法院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更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行政审判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争议,在当前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下,行政审判工作对内外部司法环境的依赖更为强烈,大力改善司法环境对于搞好行政审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行政审判工作必须把改革和创新作为不竭的动力源泉。只有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确保行政审判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不断取得新成绩。

  中国法院网·马学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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