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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肝血管瘤患者行微创手术切除,应注意肝静脉破裂出血导致医疗纠纷
发布日期:2019-04-05    作者:110网律师
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
【摘要】患者因体检发现肝血管瘤,于201834日上午8:20,在被告医院行腹腔镜下右肝血管切除术。术中右肝静脉破裂出血,转开腹手术。麻醉复苏过程中患者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宣告患者死亡。被告存在多项过失、过错,且其过失、过错在患者死亡中的参与度为70%,赔偿合计701852.5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肝血管瘤,大出血,医疗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患者因体检发现肝血管瘤,于201834日上午8:20,在被告医院行腹腔镜下右肝血管切除术。术中右肝静脉破裂出血,于腹腔镜下止血困难,出血量多,转开腹手术,予血管缝线缝合破裂右肝静脉。连续缝合腹膜,清洗切口,逐层关闭腹腔。麻醉复苏过程中患者出现心跳呼吸骤停,予以心肺复苏后转ICU病房。在ICU病房抢救至35日凌晨2时左右宣告患者死亡。
【结果】患者在被告处住院治疗期间死亡,被告存在多项过失、过错,且其过失、过错在患者死亡中的参与度为70%,合计701852.5元。
【讨论】
1.患方认为,肝血管瘤是一种良性肿瘤,且患者是在体检中发现肝血管瘤,入住被告处后均无任何异常,各项生命体征均为正常。被告医生在未作任何辅助检查的情况之下,即诊断为右侧肝血管瘤而行手术,最终因手术失误而导致患者死亡。
2.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被告在整个手术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且被告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结果的参与度为70%
3.法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方诊疗过错及参与度鉴定,且对鉴定意见未提出异议,鉴定意见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4.患者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因手术过程中损伤肝静脉至破裂出血,出血量大,虽有输血、输血浆等处置,但仍有血容量不足,失血性休克,引发急性心功能障碍,最终因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70%是恰当的。
【参考资料】1.专家辅助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2.医疗纠纷:行腹腔镜下直肠肿瘤切除术,造成小肠瘘,导致腹腔感染。3.医疗纠纷:手术治疗腹腔晚期恶性肿瘤存在过错,导致肠瘘及膀胱瘘。4.医疗纠纷:附件切除术误伤输尿管,致肾功能损伤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提示】资料来源于“童某某、张某某、肖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Mxxxx民初xxxx号”。涉医学和法律问题分别由我团队执业医师和律师撰写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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