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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规则与语言
发布日期:2019-01-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规则与语言。

  1.离开了语言,法律就无以表达。

  2.法律规则通过特定语句(规范语句+陈述句)表达,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也可以用陈述句表达法律规则。

  3.规范语句可分为命令句(必须、不得)和允许句(可以)

  4.但是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具体案件时适用的不是语句和字词本身,而是语句所表达的意义。

  注意;

  1.规则的主要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2.规则的形式是三要素。

  3.规则依靠:

  (1)条文表达,但规则与条文并非一一对应。条文形式包括规范句与陈述句。

  (2)判例表达。

  (3)口头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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