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19-01-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由一国国内法构成,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2)由一国现行法构成,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3)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2.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七部门、三层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1)七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三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注意:
1.只要主权国家,其法律体系就是统一的,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2.宪法典与宪法部门不同:
宪法部门=宪法典+宪法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2011-1-51)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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