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规则与原则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9-01-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规则与原则的区别。
原则与规则区别
1.内容:规则(三要素)比原则明确具体
2.适用范围:原则的适用范围(部门、体系)比法律规则宽广(某一类行为)
3.适用方式: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而原则依强度不同适用
1.法律规则的所谓“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即要么适用,要么不适用,不存在第三种选择,也即法律规则的适用,满足假定条件就必须适用,不满足假定条件就不能适用。适用满足假定条件的规则,其判决即为合法;而强行适用不满足假定条件的规则,其判决即为违法。
2.法律原则的所谓“依强度不同而适用”则意味着,法律原则之间并非出于非此即彼的状态,根据不同强度大小的原则作出的相反的判决都有可能是合法的,其强度大小不足以影响判决之合法性,只会影响判决之合理性,即一般人的公正感受。
3.基于以上,我们足以判断,法律规则因其明确具体性而具有较大的确定性与可预测性,法律原则因其模糊性,其确定性和可预测性要远逊于法律规则。也正因此,法律规则要优先于法律原则的适用。
【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法律规则必须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离开了文字,法律就无以表达
B.由于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更加明确具体,所以主张适用法律规则的一方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即必须说明自己为什么适用规则而不是原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表达了一条法律规则
D.法官判决案件首先考虑适用规则,其次才会考虑原则的适用,这说明规则的适用范围要比原则大的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选项A说法错误。习惯法依靠的是口头语言表达的,故离开了文字,法律也可以通过口头语言表达的。
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故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而不是主张适用法律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选项C说法错误。法律规则由三要素即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而本选项的表述无法体现上述三要素,因此不是法律规则,而是适用民法部门的基本原则。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原则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例题·多选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3-1-54)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说法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定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说法正确。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语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说法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说法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例题·不定项】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87.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2012-1-87)
A.均属委任性规则
B.均属任意性规则
C.均属准用性规则
D.均属禁止性规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是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题干中给出的二条文规定的内容,都属于准用性规则。
【光明点睛】
规则的分类属于常考点,命题者往往会在此处设置陷阱。因此,在做此类题目时,要注意,首先判断该条文属于规范性条文还是非规范性条文。如果是非规范性条文,则不涉及规则的分类。如果是规范性条文,则进一步判断该条文表达的是规则还是原则。如果该条文表达的是原则,则不涉及规则的分类。如果该条文表达的是规则,再去考虑属于什么类型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