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品”案一审宣判 9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
发布日期:2019-0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绍增等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也是“掌上品”系列案件中提起公诉的首案。法院对李绍增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邹菲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何荣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曹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绍莉等5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