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随取款人 砸车窗盗窃获刑三年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张莉) 因生意亏本,身负高额债务,男子误入歧途,在银行门口盯梢并尾随受害人,后砸车进行盗窃,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赵小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8月2日上午,赵小强为窃取财物,驾驶摩托车在舒城县某银行门前等候,寻找作案目标。当日11时许,被害人王某手持现金从银行走出,并驾驶一辆轿车离开,赵小强驾车尾随王某来到地下车库,趁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轿车右前窗玻璃砸碎,窃取车内现金70000元。
2018年8月6日晚,赵小强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查获被盗现金17600元并发还被害人,其家人归还被害人现金32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赵小强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赵小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9500元;其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