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同一犯罪构成内对象错误
发布日期:2018-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象错误
对象错误,指行为人对侵害对象存在认识错误。
例如,甲欲开枪杀死乙,看到乙站在前方30米处,实际上是丙。甲误将丙当作乙而打死。甲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早前的具体符合说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一个 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现在的具体符合说认为,甲主观想杀的是前方30米处站着的“那个人”,客观上也杀死 了 “那个人”,在杀人对象上做到了具体的符合,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法定符合说认为,甲主观想杀“人”,客观上也杀死了“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结论】对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现在的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结论都是一致 的:成立故意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