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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发布日期:2018-03-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是对他人之间争议的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

  1.参诉根据: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

  2.参诉方式:起诉

  3.参诉地位:原告

  【注意】撤诉后的处理

  4.参加之诉提起的时间:本诉过程中

  4.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之区别

区别项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必要共同诉讼人 

*参诉依据 

有独立的请求权 

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诉地位 

原告  

可为共同原告,也可为共同被告 

*参诉方式 

主动参加 

可主动参加,可被法院通知参加 

*参诉时间 

一审
二审(二审的处理与一审不同)  

起诉的同时,或在诉讼程序开始后追加,可在一审、二审、再审的各阶段 

参诉目的 

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自己及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 

争议对象 

本诉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 

仅为对方当事人 

合并种类 

两个独立之诉的合并 

诉讼主体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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