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
问:我公司员工在入职时已经在其老家买了社保,也不愿意迁移社保关系,其自愿放弃社保关系,公司按月发给他社保补偿,现在他离职要求公司赔偿没有购买社保的补偿金,公司应该赔偿吗?
答:赵红律师咨询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即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其缴交社会保险。员工承诺放弃购买社保是无效承诺,公司有法定的义务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
公司不为员工买社保会有以下法律风险:
1、员工任职期间发生工伤,公司不买工伤保险,公司买单;
2、员工任职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医药费主要是公司买单;
3、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实务中大多数支持员工的诉请;
4、公司有可能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不过聊以安慰公司的是,如果员工每月领取了社保补偿金,公司可以不当得利要求员工返还,但是,公司要举证,员工不愿返还,发生纠纷会很麻烦!
综上,员工放弃缴纳社保,最终吃亏的还是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