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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凭证能否作为还款证据?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110网律师
                  存款凭证能否作为还款证据?
  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关于举证责任的划分,债务人在主张还款后,负有举证证明已还款的义务,这是毋庸置疑的,在举证不充分的情况下,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举证责任不发生转移。在本案中,债务人以银行存款凭条举证,但是该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已还款,债务人仍负有举证证明该事实的义务。二是银行存款业务凭证作为证据时效力的认定,尤其是关联性的认定。银行存款凭条是银行向存款人出具的证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发生交易的业务凭据,不是由债权人向存款人出具的收款条,该业务凭据只能证明存款人存款的事实,不能证明存款的用途,即是否偿还了欠款,在有多笔欠款的情况下,更不能证明存款是用于偿还了哪笔欠款。即,银行存款凭条本身不能证明欠款存在关联性。


    喻律师提醒:以后大家通过网银转款、银行存款等方式归还债务时,一定要备注款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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