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没有当庭宣布的判决书 沈阳律师 马希图
一次没有当庭宣布的判决书 沈阳律师 马希图
前不久,我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去为一名打工仔去辩护。很可怜,他是单亲家庭,父母早年离异。他犯的罪名嘛,更有点不可思议。
开庭前三天,我的助手告诉我,法官说了,要当庭宣判,告诉马律师有点思想准备。
这就是现在的司法现状。更有甚者,判决书在开庭前都打印好了。
我当没听见。
开庭了,我冷静的向被告人问了几个问题。我观察到,显然出乎公诉人和法官的意外。
我的辩护词,显然也触动了法官某根神经,使他顿开茅塞。我发言时,法庭内静悄悄。显然都在听。
意外发生了,当我发言完毕时,法官似乎停了数秒钟才缓过神,竟脱口而出:谢谢你,律师。
当庭没有宣判。大概已打印的判决书得重新研究了。
直到今天,2008年9月2日,我还没有接到判决。这是好事,对我的当事人应当有利。
今天上午,2008年9月8日,我收到了那个打工仔的判决书。
当助手递到我手中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那最关键的一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我长舒了一口气。手里拿着判决书,走到窗前,想了许久。
由于本案不公开审理,我无法向公众提供更多的详情。但判决书的编号是:[2008]ⅩⅩ刑初字第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