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内容
时间限制
事后报警
未在事故现场报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请求后3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检验鉴定
需要检验、鉴定
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
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鉴定时间
20日内。超过20日,应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鉴定检验结果
应当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有异议
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书面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
登报后3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车辆
车辆、行驶证、扣押物品领取时间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
逃逸无主车辆
通知后30日内不领取的车辆
公告3个月仍未接受处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
逃逸案件
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
需要检验、鉴定
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
逃逸案件未侦破
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
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
当事人有异议
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复核申请
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查
复核以一次为限
调解
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
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
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申请
造成人员死亡的
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造成人员受伤的
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因伤致残的
从定残之日起
造成财产损失的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