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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国际私法: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16-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关于无人继承财产的理论

    无人继承财产是指继承已经开始,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人接受继承或受领遗赠。

    对于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均规定归属国库或其他公共团体,但关于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以什么资格取得无人继承财产的问题,则有不同的理论和主张:(1)先占取得,即将无人继承财产视为无主物,国家通过先占权取得无人继承财产;(2)继承取得,即国家作为最终的法定继承人取得无人继承财产。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解决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所采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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