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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复习:国家主席缺位时的补救制度
发布日期:2015-05-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复习:国家主席缺位时的补救制度
国家主席缺位时的补救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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