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证据收集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证据收集问题: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3-90)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证据收集。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另外,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选项B正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
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原则上应当自行收集证据,除非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才可以申请法院收集,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情况不包括当事人因自己没有时间而申请收集的情况。
选项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学员问:选项A是否错误?“可以”应该改为“应当”。
老师回复:是的,选项A的说法不是很严峻,请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条文规定记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