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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因公负伤
发布日期:2015-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无过错解除——因主客观情况解除——补偿

  ①预告(或多发一个月工资)解除——小规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是因公负伤应该如何处理呢?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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