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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便民法律维权介绍之东平县劳动和社保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2-17    作者:马家强律师
泰安便民法律维权介绍之东平县劳动和社保保障局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网
东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和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全县城乡就业的措施和办法;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管理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统计,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意见和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劳动统计信息工作;按分工制定全县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来东平就业的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制定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县级、推荐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县直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职工退休审批及有关待遇政策规定的实施。
(八)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定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
(二)劳动工资科
(三)培训就业科(挂县技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四)劳动争议处理科
(五)社会保险科
(六)劳动保障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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