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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非专利技术出资又减资问题
发布日期:2015-02-10    作者:陈超明律师


举例说明:短期内,非专利技术出资又减资
信息披露:
    2012 5 8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65.28 万元增加至 10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39.72万元分两期缴付;首期以原股东王福民、王鸥、夏敬东共同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企业项目管理与全面预算管控技术”入资185万元,其中王福民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74 万元;王鸥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55.5万元;夏敬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55.5 万元。第二期需缴付出资 554.72 万元,其中王福民、王鸥、夏敬东分别以货币资金认缴 221.888 万元、166.416 万元、166.416 万元。首期出资的非专利技术“企业项目管理与全面预算管控技术”市场价值已经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东评字[2012] 035 号)《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企业项目管理 与全面预算管控技术”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知识产权- 非专利技术“企业项目管理与全面预算管控技术”转移专项审计报告》(东鼎字【2012】第 05-234 号),确认该非 专利技术已转移至公司。2012 9 21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注册资本由 1005 万元减少至 820 万元,减资项目为20125月作价 185 万元出资的“企业项目管理与全面预算管控技术”。王福民、王鸥、夏敬东分别减少知识产权出资 74 万元、55.5万元、55.5万元。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东鼎字【2012】第 05-465 号《验 资报告》对本次减资事项进行了审验。2013 4 5 日,王福民、王鸥、夏敬东已与公司签订协议,将该技术以独占许可的方式永久无偿授予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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