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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洗澡时受到意外伤害,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发布日期:2014-11-28    作者:董作义律师
前不久听朋友闲聊中说到,他的一个同事是做机械修理的,经常满手是油,全身灰垢,因此他的同事刘某下班后,都要到单位设立的浴室洗澡更衣,然后才回家.今年在洗澡的时候,因为地滑,小刘摔倒,导致脑震荡后遗症.小刘认为是在公司摔倒的,应该是工伤事故,而公司认为,小刘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不满足工伤认定情况,于是双方产生争议.
这样一个事故在我们外行人看来也不知道是否属不属于工伤,因此小刘的家人在精心挑选后,找到了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接待了他们,在了解相关案情之后,提出了一些看法。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解释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高温、粉尘、油污等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在此种情况下受到伤害属于工作的后续性事务或收尾性工作,因为洗澡行为是工作结束后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是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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