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1、看何时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理论上可不同单位连续计算工作时间。法条上对此没有明确,理论上认为,可以认为如果社会保险没断,则算是连续工作。
2、确定一年应该休多少天年休假。注意:不同单位工龄累计计算,军龄应该计入工龄。工龄累计一年以上不足10年年休假为5天,工龄10年以上为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3、折算年休假天数。注意:1、按公历日历年度分别计算,剩余天数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2、余数不足一天不计,注意不可四舍五入。
4、计算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很简单,应休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已休的年休假天数,即为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员工未离职,那么当年的年休假报酬是不能要的。因为在理论上,既然未离职,用人单位仍有可能为其安排带薪年休假。
5、计算未休年休假的报酬。注意:1、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应按三倍正常工资计.即相当于法定节假日加班。也就是说,如果未休年休假为五天,则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即为十五天工资,即半个月的工资(一个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2、工资标准应按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提成、奖金均要计入工资。(日工资则为该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并且,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的。可见,年休假折薪应按日工资的三倍而非两倍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末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您2014年年休假为5天,而您工作至3月31日,按上述方法折算,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为1.23天,除去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即1天。单位应当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您一天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PS:根据浙劳社劳薪(2009)36号第9条规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单位时未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休完年休假,待职工休完年休假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