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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和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发布日期:2013-07-14    作者:110网律师
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和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一、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第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第二、离职程序
1、员工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第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社保。
第四、关于社保手续: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二、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第一、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第二、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第三、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第四、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五、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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