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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定劳动合同,私企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09-2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在阳泉的一家园林绿化私企工作了5个月,未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保险。因在此单位没有发展前途,遂于8月20日与园林绿化单位直接领导辞职,之后八月份拖欠一直未发。理由是未知会公司最大领导人。期间多次与最大领导人交涉未果。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你好,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向劳动部门反应之后不解决问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八月份工资以及5月份到8月份的一倍工资。但是你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比如上岗证、工资条、工作服、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另外,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仍有疑问,可进一步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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