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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从什么途径追讨加班费?
发布日期:2014-09-17    作者:李思南律师
第一、收集相关证据。司法实务中较常见的做法是,平时加班由劳动者举证,且要求较严,但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是否有加班,用人单位需负一定举证责任。所以一定要注重收集证据,具体可以从考勤记录、单位安排加班表、工作内容资料、工资单等方面着手,主要证明加班时间、加班内容、加班地点等,通过一系列的证据反映加班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切忌防止单位推脱说是个人自愿加班。 
第二、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反映最好是以书面形式,然后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做受理记录或谈话笔录,防止其事后消极不作为。 
第三、协商不成,仲裁诉讼解决。从员工自身的角度考虑,尽量与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保障部门做为辅助调解的角色,如不成,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企业长期加班不付加班费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很多员工觉得司空见惯了,所以也就无所谓了,但是,这样其实是对自己的劳动力的极其不尊重的一个行为,建议大家还是要积极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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