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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
发布日期:2014-06-13    作者:110网律师

连带责任人在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夜夜程序向债务人追偿,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并未进行规定,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庭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法经(1992)121号】精神,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此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对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没有确定的,连带责任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向其它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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