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强化: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发布日期:2014-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联系
(1)都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表现在都属于常驻外国的机构;
①国家间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
②但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国家尚未建立或断绝外交关系时,有时可先建立或保留领事关系)。
(2)都由本国外交部领导,领事机关和领事官员通常受驻在国的本国使馆和外交代表领导。
2.区别
(1)外交代表机构全面代表其国家与接受国中央政府进行交往和交涉,而领事机构一般是与相关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涉;
(2)外交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各自职务与任务虽然存在一些重叠,但其间也有相当的不同;
(3)外交机构的职务范围为接受国全境,而领事机构则限于其辖区;
(4)二者的特权与豁免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