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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本
发布日期:2014-05-22    作者:王成律师
申请人:何洋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63535B47,现住济南市历山路30号某小区5号楼603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13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洋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13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13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洋洋
                                           20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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