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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售电等收费权为何没列入质押财产?银行如何操作,有何风睑?
发布日期:2014-05-14    作者:110网律师
公路、售电等收费权为何没列入质押财产?银行如何操作,有何风睑?
解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只是从原则上,从前瞻的角度规定应收账款,而非从狭隘的角度,从具体的个例规定应收账款。就目前已知收费权来讲,公路、桥梁、隧道、水、电等收费权纳入质押范畴并无争议,而僳景区入门收费权则不是简单的收费问题,既涉及环境保护,也涉及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涉及若干不同管理机构,需要加以慎重研究对待。
金融机构在审核贷款申请时,应当重点考虑收费权不能有争议,并且是可供实际履行的。当然,最好是能够在质押登记机构办理质权登记,否则,仍然可能产生经营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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