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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权进行质押时,应如何进行设立,是否霱要登记,登记机关应如何磽定?
发布日期:2014-05-14    作者:110网律师
公路收费权进行质押时,应如何进行设立,是否霱要登记,登记机关应如何磽定?
解答:首先,质押人应向质押权人提供公路收费权资质证书,公路主管机关颁发的收费批准证书,即公路收费权证,以此证明公路收费的合法性。通常专属行业经营许可登记是要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的,而非依民法随意创设,必须经国家行业主管机关行政文件审核、批准、备案。提供质押并非经营权的转让,不需要办理经营权属变更登记,并非需特别批准事项,应当属于那种登记和备案的业务类型。

其次,各方当事人提供书面合同,包括主合同、质押合同,与质押权属相关的各方面的证明资料,向公路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质押申请,公路主管机关对相关合同、收费权属证书审核无误后,便可作出他项权属登记,以此证明该公路收费权在一定期间内已被办理质押登记,非经质押权人同意,该质押权利不能随意转让,但并不影响质押人对公路收费权的行使,除非在各方约定的质押权行使条件成就时,质押权人依法行使质押权实现的权利,包括拍卖、变卖等措施。质押权人的债权实现时,质押权同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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