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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
检  纠错[  ]  号
  X X X人民检察院:
  X X X(申诉人姓名)不服……(写明案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复查认为,……(写明下级检察院认定案件错误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案件错误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本院决定,……(写明纠正的事项和要求)。年  月  日  (院印)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制作。为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有错误,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时使用。 
  二、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作出错误决定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一份送达申诉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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