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被害人陈述的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14-04-21    作者:110网律师
作为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
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可能超出上述范围,例如,被害人提出
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等等,这些内容则属于诉讼请求,不属于诉讼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处于较为特殊的诉讼地位。在公诉案件中,尽管被害人也是本案的当事人,但由
于有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法律并不要求被害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被
害人力量单薄,没有能力收集到充分、确实的证据将被告人送上法庭。但是,被害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提供
某些证据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情,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基于这样一种实际的
情况,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证人。由于被害人遭受了犯罪
行为的直接侵害,案件的审理结果关系到其切身利害,因而被害人在作证时的心态又同一般的证人大不相
同。据此,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被害人陈述”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