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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诉讼时效的延长
发布日期:2014-0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法是历年来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为了方便大家的复习,小编在这里总结了司法考试民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司法考试复习有所帮助!

  (1)延长的对象: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延长。

  (2)延长的条件:

  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②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③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④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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