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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认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拆迁律师介入成功维权
发布日期:2014-04-15    作者:李三勇律师


案情简介
    李女士是下岗职工,虽遭遇巨变,但不等不靠,2002年8月,通过与四川省***某村部分农户签署《农田转让合同书》方式获得了约31亩土地的使用权,用于种植桃树。为了桃园的经营与管理,借款投入20余万元,在其悉心照料下,桃树健康成长。正当桃园蒸蒸日上,步入收获时期,***市某现代产业园2012年拉开了建设大幕,作为***市居民,由衷高兴,对桃园因建设园区需要被征用也坚决支持,相信政府一定能合法合理的补偿。但万万没想到,园区管委会,刻意压低征地补偿价格,威吓、逼迫签订明显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协议。在遇到的坚决反对后,2013年5月,***市城管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形式作出限期拆除催告,声称修建的桃园看护房是违章建筑,限期搬离,否则将面临强拆。拿到通知书,知道,拆除违章建筑,这只是政府的借口,们真正目的是强拆桃园。情急之下,慕名找到全国知名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李三勇律师,听了介绍并根据提供的资料,律师上启动维权程序,不出所料,城管的所谓拆除违章停了下来。
 
办案策略

拆迁维权第一步

    城管的通知要求3日内办理,否则强拆。为了威吓,城管几乎每天派人上门催促,给很大压力。时间紧迫,摆在律师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对自己的看护房是否是违章进行法律维权,二是直接对城管的通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以往的经验,律师果断选择了行政复议。果然,相关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不久就打来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在律师指导下,将有关部门刻意压低补偿价威胁强拆的事实如实反映。复议结果虽然没出,但强拆的步伐停了下来。这就为以后的维权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拆迁维权第二步

    城管出击被阻后,管委会没给律师喘息的机会。就在律师准备釜底抽薪对园区建设征地进行司法审查时,管委会一纸《告知函》放在面前,换汤不换药,同样要求限期搬出桃园看护房,否则将面临强拆。还派出在管委会工作的的侄子,轮番上阵做工作。面对强大的压力,律师知道仅从地方政府层级,火力明显不够。如何跳出地方政府的包围圈呢?经过仔细研究,律师发现,管委会是省政府授权管理,当机立断,律师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二次复议同样令人欣喜,省政府法制办很快打来电话,明确指出管委会《告知函》违法之处。
    从发出拆除违章通知到现在已经过去3个月,成功保住了看护房,初战告捷的胜利,让看到最终拿到满意的补偿的曙光。



     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建设一般都需要申请规划许可,但现实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并未按要求给广大老百姓颁发相应证书。所以,违章建筑经常是地方政府借以打压老百姓进行拆迁维权的借口。
      面对如此情形,应如何应对呢?律师认为:1、一般在征收公告或征地公告颁布后新建的建筑,一般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2、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新建的建筑若没有规划许可,一般也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3、除此外,一般历史形成,且一直居住生活的,不应被认定为违章。应对措施上,根据李律师的经验,一般不宜就建筑是否违章纠缠,维权应首先针对城管部门的拆违具体行政行为展开,根据实际条件巧妙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往往会如此可取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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