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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梗死误诊为胸膜炎导致死亡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发布日期:2014-02-08    作者:黄坤和律师
医疗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尸检
【案情简介】陈某因“左侧肩、胸部疼痛1天”于201311214时左右到深圳市某医院诊治,查神清,左侧肩部疼痛,血压155/110mmHg,心电图示:窦性心律,DR胸片示:未见异常。诊断:左侧肩胸部筋膜炎,给予罗通定、地米、氨酚曲马多等对症治疗后,回家观察,于201311217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心源性猝死。纠纷发生后,双方对死亡原因无异议,不再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
【办案经过】律师委托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医院存在误诊误治,导致患者的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诉到法院后,在审前调解中心,医院承认存在不足。
【办案结果】经审前调解中心调解,由医院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数十万元。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医疗组黄坤和律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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