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养老保险劳动争议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3-12-16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少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请求,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所有的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