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洛阳老城区拆迁补偿缩水
发布日期:2013-12-11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拆迁补偿律师最近关注到一条关于洛阳老城区拆迁新闻,网络爆料说洛阳老城区拆迁补偿大大缩水了,但是官方回应的确实有条有理的,难道是网络爆料是有问题的,还是执行拆迁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政府的要求来补偿呢!我们来看看拆迁新闻的主要内容,老城区政府第一时间发出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一、此次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是洛阳市重点工程,公房和私房都是被征收对象。拆迁指挥部所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针对的是房屋产权人而非承租人,公房承租户只有使用权而并无产权。         二、此次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中的公房大多为老城房管分局所管辖的直管公房,并非公租房。公房一直实行的计划经济时代极低的福利性房租,现月租金每平米1.35元左右、最低1.2元。从2002年至今也未涨过房租。公房承租户本身已享受多年的低租金福利。         三、出于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项目指挥部与房管局出台了一系列承租户搬离补偿办法。根据公房租赁协议,住户本应无偿搬离,考虑到租户的实际困难,老城房管局尽最大努力补偿安置承租户,对承租人补偿包括:装修及附属物补助,搬家费800元,提前交房奖励,期限内交房奖励,不愿意承租保障房的还有每平米200元补偿。(这些是私房承租户们所不可能享受到的。)          四、经市政府、市房管局多方协调,对承租公房且符合条件的租户组织了安置房源,进行安置。对公房承租户的安置房为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现房和期房,包括:1、购买经济适用房;2、公租房;3、廉租房。已基本涵盖一般工薪阶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及低保困难家庭(名下有房有车的不予安置)。  拆迁补偿律师看了以后感觉这个拆迁补偿还是很人性化合理化的,网曝的不合理和缩水是不是另有隐情呢?拆迁补偿律师见到最多的就是政府的好政策往往到了执行者那里就变动很大,网上爆料的缩水应该是有没有说出来的现实问题。洛阳政府的及时回应还是非常积极的,而且态度也是很认真的,拆迁补偿安置还是很合理的,这说明了针对老城区的环境和居住改善还有消费都是有过认真调查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