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一户人未签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四周被挖成2米深战壕
xx律师事务所讲解:拆迁人员拆迁时惯用手法就是让不愿意拆迁的房子变成孤岛,断水断电,把平时正常走的路都给堵住,不断的骚扰,半夜敲门,堵下水管,雇佣社会闲杂人等报复。逼着房主拆迁。我们来看看这些拆迁人的违法行为吧!“母亲因不识字,就上山叫割胶的年已七旬的父亲回来看协议,谁知还未等母亲走远,家里的房前屋后就被琼中县住建局、国土局、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的同志挖出2米多深的壕沟,还断水断电半个多月。”昨日,家住琼中县营根镇的村民黄国星对商报记者说。
村民拆迁补偿协议还未谈拢房屋四周就被挖壕沟 昨日,记者接到爆料赶到现场时,年已七旬的老人黄家启走出家门后,十分小心地走过2米多长的独木桥。看得出,老人每走一步都担惊受怕,小心翼翼。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黄家启过“桥”时,“桥”发出“吱吱”的响声。黄家启告诉记者,在房屋四周被挖后,家里的水电也被切断了,如今不仅出行成问题,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记者还看到,黄家启三间平房的四周已经被挖出约宽2米、深2米的壕沟,三间紧挨在一起的平房犹如一座“孤岛”。 据老人的妻子陆来庆介绍,上个世纪90年代,她们举家从广东来琼中县加钗农场落户。当时,她家的位置处在荒山野岭,十分偏僻,周围都是茂密的橡胶园,根本没人在这里居住。后来由于有人经常偷橡胶水,经农场有关领导同意,她家就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建起了100多平方米的平房和瓦房。从此,夫妻俩生活在这里看护胶林,同时在附近开荒种起槟榔、菠萝蜜、柚子、香蕉等经济作物,维持生计。 老人的大儿子黄国星说,去年年底有人来家里,称政府修路要征用他家的房子。今年初,琼中县国土局和住建局的工作人员称,因城市扩建道路的需要,到家里和父母亲协商农作物和房屋的赔偿事宜。当时琼中县住建局答应补偿一间廉租房,但遭到家人的反对。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去年8月28日下午,琼中县国土、住建等部门在拆迁补偿协议未谈拢的情况下,就将我家房屋四周的槟榔、菠萝蜜等农作物铲掉。今年11月21日上午,住建、国土、城建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我家后,拿出一份协议让母亲签,由于母亲不识字,就上山找父亲,谁知母亲刚走不远,我家房屋四周就被挖出深坑,还断水断电半个多月,造成老人出入很不方便,也不安全。”黄国星对记者说。 “我们靠务农为生,没了地,住上楼房以后还要交房租,我们的生活会很难维持的。再说,我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间廉租房怎么住得下?”陆来庆说。 部门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琼中县国土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经他了解,黄先生家房子周围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清点确认工作已完成,并登记造册,执行的补偿标准将根据《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由于黄先生家人不同意,所以这笔拆迁补偿款迟迟未能发出,致使这笔款仍保存在专管账户里。 琼中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该户是一家“钉子户”,县住建局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同志多次到他家协商,但这户人家不同意政府的补偿方案,也拒绝接受政府提供的在县城的一套廉租房。该负责人同时强调,这户人家位于四季路的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已经违反了《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我们城建监察大队只是配合政府去工作,对这户人家的青苗、构筑物面积进行清点和丈量,其他情况就不清楚了。”琼中县市政管理局城建监察大队吴副大队长说。 xx律师事务所点评: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给住户照成了严重的生活不便,而且还有很大的危险,最后还有可能会引发出塌方或则掉进大坑的悲剧,北京拆迁律师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特别亢奋,是因为所有的政府拆迁行为就没有一个依法行事的,就没有一个拆迁行为是不违法的,难道这些有关部门无视法律的存在还是没有仔细的了解过拆迁正常应该走什么样的流程吗?陆来庆可以请律师为自己维权,告这些执法犯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