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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发布日期:2013-08-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司法考试三国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主要内容:(尚未生效)

A.范围:约定地点、交货地点在一个缔约国境内

B.单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初步证据

C.责任期间:接管货物之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D.赔偿责任原则:完全推定责任原则

E.赔偿责任限额

F.索赔与诉讼时效:次一工作日提出;损坏不明显6日内提出,2年诉讼时效

G.管辖:被告主营业所、订立地点、交付地点、载明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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