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13年后投案 取保后又出逃终被逮
因抢劫13年后投案,被取保后又惧怕坐牢再次出逃。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圣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1998年7月10日晚,被告人陈圣爱与陈圣华、陈圣青(均已判刑)、陈圣忠(在逃)三人商议去弄点钱。后陈圣爱从朋友处借来一辆拖拉机,搭乘陈圣华等三人来到上饶县皂头镇通往田墩镇的公路上伺机抢劫。7月11日凌晨2时许,陈圣爱等人利用拖拉机作路障拦下一辆东风牌货车。陈圣爱等四人上前对司机和货主进行威胁,抢得现金2400余元后驾拖拉机逃离现场。2011年10月19日,陈圣爱主动到当地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被取保候审。陈圣爱因惧怕坐牢,再次外逃,公安机关再次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今年2月28日,陈圣爱在九江开往深圳的K115次列车上被南昌铁路公安局乘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圣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以胁迫方法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陈圣爱行为积极主动,系主犯。被告人陈圣爱在犯罪后曾自动投案,但在随后的取保候审期间又逃跑,并被网上追逃抓获,不能认定为自首。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