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误区之六 ——法条等同于法律
有些当事人学习了基本法律规定的条文,甚至将法条会背下来,就以为懂得了法律,甚至夸夸其谈起来,特别好笑。其实,这是老百姓大大的误区。难道法学院四年的时间只学法条背法条?难道法学家只会多背点法条?庭审中,绝大部分时间不是在陈述法条,而是在说理、辩论、举证质证和思辨。是法理、哲理、公共政策、价值判断、学理解释、司法实践经验、案例指导等的举出、论证、解释在支配着和充斥着庭审的全部过程。法理、哲理、公共政策、价值判断、学理解释、司法实践经验、案例指导等等才是法律的真正含义和构成,而法条在诉讼中只是个工具和依据。法条仅仅是法律的一部分而已。庭审过程是诉讼各方参与人,包括各方当事人、法官们之间法律知识深浅、法律素养高低、司法实践积累的厚薄和技能熟生之间的较量和博弈。法律是专业,诉讼和打官司是专业。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法律等于法条,千万不要以为诉讼等同于找政府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