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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离婚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3-05-31    作者:郑小红律师
案情介绍: 许某某与诸某某为夫妻,大学时相识相知并相恋,但是走入婚姻殿堂后因工作原因而两地分居,最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但是许某某委托本律师时要求本律师做其妻子的工作,最好是协议离婚,也免得对簿公堂,他们的共同财产是一辆福特汽车,价值12万左右,许某某表示只要同意离婚,以共同财产折价补偿诸某某,补偿的底线为7万,要求本律师来做。
案情分析: 离婚纠纷,没有孩子要简单得多,仅仅是一辆汽车,折价后也大概5-6万补偿,因诸某某认为徐某某在外面有女人,是过错一方,所以要求许某某多补偿,在本律师的调解下,诸某某最后同意协议离婚,并且让许某某补偿5万元,在协议离婚当天支付,本律师答应该补偿款由本律师携带,离婚签字后便交付于她。
审判结果: 协议离婚,并未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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