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巨额货款潜逃 一销售经理被判刑6年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4月23日,记者从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获悉,省城一家药厂销售驻粤东办事处经理吴某截留公司货款19万余元,贪污6.5万余元潜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吴某199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该药厂工作,同年九月被厂指派到第八销售公司任业务员,1999年起负责粤东地区的销售回款、市场及人财物的管理。吴利用工作之便,于2000年6月至2002年5月,将自己收回的货款以及其他业务员交回的货款19万余元货款截留。同时,他还于2001年5月至同年12月,先后6次将获取的货款差价6万余元截留,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