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信用卡到期之后还不上,银行不担心,担心的是你。
发布日期:2013-04-21    作者:章丘胡安昭律师
前言:最近几年,提着一个纸袋问你办不办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一般会说如果现在办信用卡会有何种优惠。一年当中,到我们办公室的信用卡推销员就很多,我也见到在一些路边小摊、商场门口亦有办推销信用卡办理业务的。胡律师注意到,如果我也是银行人员,估计我也会这么搞,因为到时候还不上前,该担心的不是银行,而是你个人。这一点,和普通的银行贷款是有很大区别的。今天,我不是来谈办理信用卡有何种优惠的,而是谈一下使用信用卡背后隐含的刑法规定,我有理由相信,没有信用卡推销员在向你推销信用卡的时候会明白无误的和你说出这些法律规定,如果他(她)真向你解释如此明白之后,估计你就要慎重考虑将来使用信用卡的一些问题了。
 
标题: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进一步明确:“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