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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只有几个 月工资,且少的可怜,说是单位规定,觉得不合理。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
聂晓东律师
工伤期间只有几个 月工资,且少的可怜,说是单位规定,觉得不合理。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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