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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7年了,现在我们部门被关闭,给我要调整岗位,有赔偿嘛?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在公司工作7年了,现在我们部门被关闭,给我要调整岗位,有赔偿嘛?
你好:劳动合同是确定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对用人单位强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内容的,劳动者依法有权拒绝但是现在用工单位因客观原因撤销你所在的部门,那么继续履行原合同已经为不可能。唯一的选择就是协商变更合同继续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14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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