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家不可不防
中国企业发展史上有一种现象:企业家落马。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身陷囹圄的著名企业家并不少,远的如南德集团前董事长牟其中,2000年5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德集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 年 8 月 22 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3年9月,刑期改判为18年;近的如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周正毅,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最近最让人瞩目的落马企业家莫过于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企业家何以落马,落得锒铛入狱的结局,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在众多的原因之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未到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企业家落马触犯的罪名大部分是经济犯罪,比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行贿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家,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的高管常常是无意识地犯罪,只是在经营的过程中因为对法律不熟悉而触犯了刑律,触犯了雷区尚且不知。
中国的企业家,有相当一部分是白手起家的,不乏开拓精神和商业智慧,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不一定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管懂得了合同等民商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殊不知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更不容忽视,刑事法律风险会导致当事人面临丧失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危险。在这个社会转轨速度非常快的社会大背景下,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管稍不留神就可能触犯了刑律,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当然,作为一名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管,具备非常丰富的法律知识是不现实甚至是不必要的,但是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管应该具备起码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作出经营决策的时候,可以听听企业内部法律人员或者社会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从而有效的避免触犯刑事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