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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职称、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有关规定(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教师资格证书: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颁发证书。

(2)教师职称: 由人事部门制定职称评审细则、资格审查、组织考核、颁发证书。

       ①级职称由省劳动保障厅组织评审后报省人事厅批准。

       ②中级职称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后报市人事局批准。

       ③初级职称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社会化考评。

(3)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 由本人申请、单位申报、主管局(集团、公司)审核,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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