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4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42
发布日期:2012-09-0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4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42

许某某等诉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在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2期,总第20辑,法律出版社  20127月第1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